华侨大学医学院关于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根据《华侨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章程》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071

医学院

078000

药学

01

药剂学

02

药物化学

03

药理学

04

药物分析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02

制药工程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复试通知

我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具体复试事宜详见后续通知。

4、拟录取通知

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https://sbm.hqu.edu.cn/index.htm)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相应考生的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有权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凡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已录取推免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医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0010(滕老师)。

2、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595-22692539





华侨大学学院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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