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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分子药物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2-06-30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分子药物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大型仪器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岗位

需求人数

工作地点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

其它要求

大型仪器管理人员

1

厦门

硕士

化学类

有化学大型分析仪器管理经验者优先

注:应聘者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

二、应聘办法

应聘者应提交个人简历,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本次招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hanghong@hqu.edu.cn)、邮寄或现场报名(福建厦门集美大道668号泛华科技大楼906老师,邮编:361021)。应聘者报名后可电话联系0592-6162996,确认材料是否完备,以免影响报名。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后,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知考试。经考核、公示、体检,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2712止。

四、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项目制聘用,受聘人员薪酬待遇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及要求确定,月工资标准3500元—4500元,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2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92-6162996 0592-6162998

学院网址:http://www.imm.hqu.edu.cn

华 侨 大 学 人 事 处

华侨大学分子药物研究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医学院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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