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医学院2023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1〕58号)和《华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华大教〔2021〕63号),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转入名额

医学院本年度拟接收转专业名额上限为:临床医学专业10人、药学专业9人。

二、受理对象

医学院本年度转专业受理对象为2022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特殊受理对象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转入对象的基本要求

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高中学习须为理工类或“物理+化学/生物”组合类,并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绩点要求: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境内生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要求3.5以上,境外生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要求2.5以上;转入药学专业学生,境内生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要求3.0以上,境外生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要求2.0以上。

2. 入学以来未受过各类处分,未出现公共课挂科现象。

3. 各类获奖情况和综合能力表现突出的,择优录取。

4. 在专业上有相关经验,表现突出者优先录取。

四、转专业报名时间

学生转专业报名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五、考核规则及公示

1. 对于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学院将组织面试考核,面试由医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

2. 医学院本科转专业考核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学期学习平均绩点(占总成绩50%)、面试模块一(含个人情况、综合测评等占总成绩20%)和面试模块二(现场面试,占总成绩30%)。

3. 考核结束后,根据各个模块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分低于75分不予录取,并对拟转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 面试时间、地点由本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六、学习形式

申请转入药学专业的学生,跟班学习(跟随2022级);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降级学习(跟随2023级),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均不变。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提交入学成绩证明和大一绩点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录取后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2. 不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候选递补申请人安排序递补。

3.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参照《非医学类专业转入医学专业学分替代说明》(附件2)进行认定。

4. 学生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5. 其他有关转专业申请、审定、考核、通知等事项,按照教务〔2021〕58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医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实施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医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德润楼306)

陈老师:0595-22690919



                                                  医学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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