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公告

关于第十一党支部2023年4月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

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的相关规定,经党组织培养考察,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发展对象,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党员和群众对以下同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医学院党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34月7日至2023413日。

公示电话:0595-22690757

公示电子邮箱:yxydw@hqu.edu.cn


附件:拟发展对象基本信息表



中共华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34月7


拟发展对象基本信息表


序号

所在支部

姓名

性别

民族

专业

年级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

社区表现分

社区党建积分

1

医学院第一党支部

文轩

临床医学

2021

20210920

20211031

2022年4月中国共产党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及积极分子培训班

115

67

2

医学院第十一党支部

刘卓晟

临床医学

2021

20210920

20211031

20224月中国共产党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合格)

115

77

3

医学院第一党支部

张琪

临床医学

2021

20220301

20220402

20224月中国共产党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合格)

106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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